第四二五章 要看大明的态度-《大明1805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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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条规定无论加不加,各国都只会买大明的舰艇,而不是互相交易。
大明虽然没有参加条约的讨论和签订,但是这种国际间的条约却必须考虑大明的态度。
关键是不能违背大明的利益,最好是能够在某个角度上符合大明的利益。
这样在条约相关的事务出现在大明相关人员面前的时候,他们才会以默认知晓有这样一份条约存在的前提去处理,不会故意找麻烦。
如果条约违背大明利益,那大明在碰到相关事情的时候,肯定会无视甚至破坏条约的。
所以大明的态度决定了这份条约能否真正生效。
法国人建议的条款显然能够提升大明对这份条约的态度。
有了这样的理解,所有国家代表也都不再质疑这两条额外的交易限制了。
到此为止,海军条约的主要限制,都已经确定下来了。
后续要继续明确各方面的细节,最后让专门的文书人员把细节落实到纸面上。
虽然是一群泰西国家签约,虽然大明根本没有参与。
但是这种多国之间签署的条约,文件的正本仍然只能用大明文。
以大明文版本为准,加上各国自己看的翻译文本。
最后肯定还要送几份去国际联盟备案,送几份给大明鸿胪寺存档。
在大明安康七年五月十日,《巴黎海军条约》终于正式签订。
各国代表在正式条约上依次写下自己的名字之后,都是很明显的松了口气。
这次持续两个多月的谈判终于结束了。
泰西各国未来二十年的海军发展规划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了。
但是看着这份规定,各国代表的心情又是各有不同。
英国人和法国人多少是有些忧愁的。
最为赞成签订条约的两国,也是最希望将海军舰艇的总吨位压缩的更低的。
最终的结果却与两国最初的目标相差甚远。
最初两国都是准备将高速战列舰的吨位限制在十六万吨左右,高速战列舰加上航空母舰总吨位限制在二十几万吨的程度。
现在是单纯的主力舰就能放宽到了三十二万吨……
不过好处是让露西亚、普鲁士、奥地利等状态还不错的国家,公开了他们的造舰计划,并且将造舰计划限制在了可控的范围内。
所以英国人和法国人也接受了这种结果。
露西亚人也是稍微有点憋屈。
露西亚的理想目标和计划都是超过这份条约规定的上限的,关键没有实现最初的在海军吨位上超过英国、法国,进而取得名义上的最强海军的地位。
不过好处是取得了与英、法、西等传统海军强国名义上相同,实际上更高的地位,弄明白了普鲁士这种国家才是未来竞争对手的情况,避免了被全体泰西国家针对的情况。
单就条约本身而言,可能对普鲁士是最有利的,条约规定的限额不至于让普鲁士过于压榨战争潜力,对实际的造舰计划也没有明显的限制。
最重要的是,让普鲁士看清楚了英国、法国的颓势,也看清楚了露西亚才是真正的对手。
所以普鲁士和露西亚也能够接受这种结果。
对于其他小国,或者衰退的国家而言,是保住了名义上与其他国家相同的地位。
但是坏处也很明显,有些原本不需要建设七十五万吨战舰的国家,现在有了一个相同的吨位上限之后,就有了要与其他国家保持军事,而强行堆满七十五万吨战舰的倾向。
条约的签订仪式结束之后,作为东道主的法国人最先召开了内部讨论会议。
摄政王储夏尔将塔列朗等外交人员,黎塞留公爵为首的主要朝廷官员和大贵族,维尔纳夫等主要海军将领,召集到了自己的会议室。
首先一起重新审视签署后的条约文件。
主要人员看完之后,黎塞留公爵最先开口了:
“殿下,我现在非常担心,这份海军条约……很可能并不会起到限制军备竞赛的作用,甚至可能会起到反作用……”
夏尔苦笑着反问:
“黎塞留阁下担心如普鲁士和露西亚这种国家,会用最快的速度把七十五万吨的海军舰艇限额填满,并引起其他国家的跟进吗?”
夏尔显然是已经想到了这一点。
原本历史上的华盛顿条约,有要求各国停止建设主力舰的规定。
只有纳尔逊级等少数几艘新船,是因为相互之间的妥协和制衡,被专门列出来被允许在签订条约之后建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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