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:明俸-《大明太师陈云甫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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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个外院受理来自各省地方的弹劾检举,然后经历司将这些弹劾收集起来送进位于皇宫的内院,交到那一群高高在上的监察御史手中。

    至于这些御史拿到之后,会如何向各自背后更大的党派魁首汇报,有或者如何进行党同伐异的攻讦争斗,那就和他们这个外院没有任何关系了。

    因为都察院本身并不具备侦办案件的权力。

    都察院能拿到手里的只能叫线索,线索只有经过侦查和事实验证后才能叫证据,查证权在刑部呢。

    御史们捕风捉影,刑部的司官跑断两腿,朝堂打成一片,皇帝从中取利,平衡各方的同时稳定统治结构。

    这大概,就是都察院本身存在的唯一价值了。

    想到如此,陈云甫满腔的斗志稍稍有些退却,他兴致勃勃而来,还以为能参与到即将发生的郭桓案中呢,可如今一看,这郭桓案和他怕是没什么关系了。

    除非,都察院拥有独立的侦讯权和自己的一套侦讯班底!

    可这种事也就只能想想了,陈云甫自己都摇头。

    此事和邵质说可没用,别说邵质了,就算和那位未曾蒙面的都察院左都御史詹徽说也办不成。

    除了朱元璋。

    陈云甫可没那么不知好歹。

    还是老老实实干好自己的份内事吧。

    别看都察院闲的生疯,但薪俸却是不低。

    “年俸二十两,其中十两给的是现钱,十两拿实物折抵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个数值,陈云甫一度以为自己听错了。

    “那么多?”

    明朝的官员俸禄情况一直为后世人所诟病,因为觉得实在是太少了。

    比如最低的从九品官员,每个月只能领取五石大米或选择年俸二十八两。

    但真的低吗。

    先不说明初的物价贵贱,先说五石米的月俸。

    明朝一旦约合九十四点四公斤,五石便是九百四十斤重。

    如果这个从九品的官员是一家五口的情况下,那么每个月能吃掉两百斤米吗,就算能,余下的七百多斤完全可以拿到市场变现。

    这便可以卖得二两余银子。

    冯梦龙在《儒林外史》中写了一个桥段,范进的岳父胡屠户一日可卖一头猪,赚一钱银子。

    一头猪便按百十来斤来算,才只够胡屠户赚一钱银子。

    那这头猪多少钱?

    按照《宛署杂记》的记载,一头猪仅一两六钱银子。

    一两六钱的总价,胡屠户仅赚一钱,算是极良心的商贩了。

    当然这不是重点。

    重点是一头猪才一两六钱。

    一个从九品的官员一家五口,一天便是吃两斤肉,一个月也不吃完一头猪!

    换言之,顿顿有肉。

    而牛羊肉的价格比之猪肉还要便宜三成!

    因为明朝的卫生环境并不理想,猪的养殖是有一定困难的,而牛羊则不然,一个是大明早期拥有自己的牧场(漠南卫),二一个则是草原的互贸。

    一个从九品的官员仅凭合法薪俸就可以实现顿顿有肉的生活。

    另外像布匹、丝绸的价格也并不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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